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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先进个人-王雯雯
发布时间:2020-03-13 16:27:00作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8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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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本科毕业于烟台大学。2005年7月至2012年4月在罗庄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工作,2012年4月至2016年4月在公诉科工作,2016年4月至2019年5月任刑事执行检察局局长,2019年5月至今任第二检察部主任。

2005年参加工作以来,牢固树立忠于职守、崇尚法治、秉公执法的理念,先后从事侦查监督、公诉、刑事执行检察等工作,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从办案人、检察官到员额检察官;从科员、副科长到科长,虽然工作、职务不断更换,不变的是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廉洁奉公、恪尽职守,在平凡的岗位上,脚踏实地地干出了一番业绩。

在工作中,王雯雯始终坚持 “事实不能没有,人头不能搞错”的原则,做到不枉不纵,对每一起案件,尤其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反复仔细地审阅案卷材料,从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善于从细微之处入手查微析疑,发现问题,确保案件质量,确保手中的每一起案件都得到公正处理。工作以来共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一千余件,无一错案。2010年,参加临沂市侦查监督业务竞赛,以第一名的成绩荣获“临沂市侦查监督十佳办案人” 称号;代表临沂市参加山东省侦查监督业务竞赛,荣获“山东省侦查监督十佳办案人”称号,被临沂市人民检察院记三等功。2019年作为公诉人参与办理了临沂市检察机关查办的首起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该起案件系临沂市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过程中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查处的首起恶势力犯罪保护伞案件。